无锡外国语学校团员发展指导意见

一、团员发展基本方针

    积极地、有计划地发展团员,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

二、团员发展原则

    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加强培养,积极发展

三、团员发展基本标准

1、思想进步、品德良好——团员发展必须条件(不合格者一票否决

   包括:个人品质、道德素养、纪律遵守、活动参与、人际关系、平时表现

   如无具体参照标准,则必须为所在班级在各方面有表率作用者。

2、学习情况——团员发展参考条件

   可考虑三个方面:个人努力;进步巨大;成绩优异;(但都必须符合第1条件)

四、团员发展程序

1、班级民主推荐(产生大名单)——2、班主任指导(初步筛选)——3、征询课任教师意见(产生正式名单)——4、学生民主评议(个别调整)——5、填写入团预审表(不可逆转)

五、团员发展计划

初一  第一学期:完成少年团校教学;第二学期:发展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10%

初二  第一学期:发展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12%;第二学期同第一学期;

初三  第一学期:发展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20%

      第二学期:51日结束发展工作,团员总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90%

高中:根据实际情况发展

机动指标:被评为市、校优秀队集体的班级,可申请追加1个机动名额,但最终指标不能突破90%的总数。

六、团员发展其他注意事项

1、团员发展计划应在开学初即开始培养入团积极分子,不能突击发展入团。

2、团员发展工作应有支部或中队自主开展,班主任给予指导,不能包办代替。

3、未经学校团委最终审批同意,被发展团员不能自报团员身份填写资料。

4、学校团委对团员发展有最终解释权,并接受所有人对团员发展问题的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