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家长:
为了对高一新生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国防知识、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教育,磨砺学生的意志品质,培养吃苦耐劳、团结协作的精神,为将来的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市教育局部署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组织2026级高一新生参加军训实践活动,期待同学们通过军训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、更加昂扬的斗志,开启高中新生活。为圆满完成军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新生报到
报到时间:8月23日上午8点
报到地点:高一1、2、3、4班 臻善楼(4号楼)高中部2楼
高一5、6班 臻善楼(4号楼)高中部1楼
常青外国语学校详细地址:宜兴市宜城街道文萃路1号(广汇大桥南堍东侧)

请各位家长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分班信息,并及时加入班级群
1、识别二维码
2、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分班信息、班级群二维码
3、请各位家长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对应班级群

【温馨提示】
1、加入微信班级群后请第一时间将群昵称改为学生姓名+爸爸/妈妈。
2、 若查询过程中出现信息不符或无法查询的情况,请及时联系高中部教务处邓健老师,联系电话:18626062505。
3、 新生报到当天(8月23日)8:00--16:30将开展新高一入学教育,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班级信息,报到时按班级有序开展活动
二、军训安排
(一)时间地点
军训时间:8月24日-8月30日
军训地点:无锡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
(二)军训代办费(已收)
(1)军训服装费。根据《无锡市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基地2025-2027年度军训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》,费用为109元/人。军训服装配置:帽子1顶、T恤3件、长裤2条、腰带1条;建议学生自带皮带1条。 (2)军训伙食费。早餐10元/餐,中、晚20元/餐,7天共6个早餐7个中餐6个晚餐,共计320元。
(三)军训必备
1、军训基地统一提供的生活物品为:床上用品、洗脸盆。
2、家长或者学生可以自行准备:皮带★(武装带统一提供,但不能代替腰带)、便携饮水杯★、运动鞋(两双)、换洗衣服、肥皂/沐浴露、洗发水、牙膏、牙刷、刷牙杯、毛巾、拖鞋、简易晾衣架、雨披等。
3、建议携带:可适当自备一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、驱蚊水、润喉片、常用药品(感冒、发烧药、创口贴等)等。(基地配有医生,学校校医随行。)
4、可适当自备一些必要的学习用品(语文学科:《乡土中国》、《红楼梦》等;英语学科:Uncle Tom' s Cabin 《汤姆叔权的小屋》、Wuthering Heights《呼啸山庄》等,用于碎片时间自主阅读和学习。)
5、实践基地提供桶装饮用水供同学们使用,请同学们自备大容量非玻璃材质水杯。实践基地也有自动售卖机出售饮品,但机器只接受1、5、10、20元面值纸币,建议学生携带适量的现金(请提醒学生随身携带,谨防遗失),请勿携带大额现金、贵重物品等。
(四)军训要求
1、军训管理:本次军训实行封闭管理,严格控制人员进出,谢绝家长到基地探望。
2、军训纪律:
(1)严格执行军队条令条例、规章制度,尊重教官,服从军训管理。
(2)讲文明,有礼貌,讲公德,讲卫生,爱护公物,团结互助,爱护集体荣誉。艰苦奋斗,勤俭节约,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。刻苦训练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全面提高个人素质,争当优秀学员。
3、常规要求: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老师管理。
(1)根据校纪校规以及学生守则,全体新生入校前须按标准整理仪容,清爽整洁、朴素大方。男生发型长短适宜,做到不遮眉眼、不盖耳朵,禁止留长发、剃光头,不得染发、烫发、打造怪异发型;女生发型干净利落、清爽自然,不染发、不烫发,长发学生训练期间一律扎马尾,不得披散长发。禁止化妆,不得佩戴项链、耳环、手镯、金属挂牌等各类饰品,不留长指甲、不染指甲,不佩戴有色装饰眼镜;不符合仪容仪表规范标准者整改后方可参加军训活动!
(2)严禁携带危险物品(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物品、充电器、拖线板等),严禁携带手机、电子手表、平板电脑、Mp3、Mp4、香烟、打火机、照相机、游戏机、扑克、棋类、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书籍等,一经发现,立即没收,学校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。
4、其余事项
(1)妥善保管自己所带钱物,贵重物品可寄存在基地舍务处(或班主任处)统一保管。爱护实践基地的公共财物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(2)军训和往返途中注意安全。因身体原因(如心脏病、哮喘、癫痫等)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,需主动向班主任说明情况,避免发生意外。
(3)请家长确认向班主任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,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关注班级群内通知。
四、军训考核及请假要求
1、按照教育部《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》规定的内容和课时,高中学生军训作为必修内容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和学生档案。开训前,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本校军训,由学生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并附宜兴市级医院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。学校对照《宜兴市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守则(试行)》第九条之规定,按“缓训”程序处置。
2、开训后,学生出现身体不适,无法继续按原定计划完成军训任务。由学生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并经学校审核、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按“减训”程序处置。该同学在休息调整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,协助学校做好军训的后勤保障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