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8日下午,初二11班团支部全体团员走出校门,开展了一场别具一格的社会实践活动,他们来到滨湖区人民法院,现场聆听了一场寻衅滋事案件的审判。

进入法院,只觉周遭庄严静肃,与闹市相邻,却宛如隐林,一草一木中透露出威严,同学们自觉放慢脚步,压低声音,井然有序地入座旁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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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二时,在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后,审判长重敲审判锤,宣布正式开庭,随即四名被告被带进了法庭。审判长核实了被告和原告的身份信息后,介绍了法庭组成人员以及被告人诉讼权利。随后,公诉人宣读起诉书,陈述被告犯罪经过,被告犯罪情况明确,情节恶劣,对社会有严重危害,构成刑事违法。接着,公诉人依次单个讯问被告,反复确认细节,辩护人也进行了辩护。公诉人随即出示证据,宣读证人证言,被告人陈述,审判长宣布休庭,由合议庭进行评议。刑事部分审判就此结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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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个案件中,被告在KTV寻欢作乐时与其他客人产生矛盾,因不愿善罢甘休,衍生出口角以至于大打出手,最后竟发展成互殴,触犯了刑法。同学们从被告不成熟、不理智的行为中也得到了启示。被告四人因受教育程度低,法律意识淡薄,行事鲁莽,不计后果,最终酿成了锒铛入狱、妻儿两隔的惨祸。生活在法治社会,作为新时代的少年,我们要从小具备法律常识,知法懂法学法,谨慎交友,冷静理智,三思而后行。要知道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违法犯罪者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,得到应有的惩罚。

在一个半小时的旁听中,同学们充分体会到了违法犯罪对个人、家庭乃至对社会的严重危害。法院的每一次审判,都是为了给我们营造更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。在审判长和公诉人对犯罪细节再三的询问和确定中,同学们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严谨的审判程序,在被告的申辩中,我们也体会到了我国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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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规矩难以成方圆,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也迟早会分崩离析。走出寂静的法庭,审判锤的沉重敲击声不仅响彻法庭,更回荡在同学们心中。重重锤击,警钟长鸣……

初二11团支部 汤佳幸 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