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真贯彻《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
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的通知
锡教发〔2014〕175号

各市(县)、区教育局,市学校管理中心,各直属单位,各市属民办院校:
 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《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的通知(苏教监〔2014〕3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认真抓好教育部《规定》的学习贯彻。
 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,大力开展宣传教育,迅速将《规定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教师,充分认识《规定》要求的重要意义,引导教师切实规范从教行为,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错误行为。要切实履行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,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,真正将问题治理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。市教育局将着力强化监督检查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曝光一起;对发生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单位,一经查实,视情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无锡市教育局
二○一四年八月十四日